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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爱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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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随聊] 和田版发帖(晒宝)规则(2013年4月9日)  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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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版主奖

爱玉人 发表于 2013-4-9 17:09
恩,恋玉提的很好,我的意见是三十到四十件之间,大家看可妥?

另外,晒宝允许标注重量尺寸的,玩家和商 ...

建议加上一年销售金额超过10万或15万也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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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
发表于 2013-4-9 18:05:50 |只看该作者
支持,看完新规,在看交流版第一页,违反新规的已经不多了。效果显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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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重支持新规!也感谢管理员同志对工作的负责认真,辛苦您了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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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支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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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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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茶 发表于 2013-4-9 17:41
建议加上一年销售金额超过10万或15万也算

花版,这个够呛。
有的东西,可能一件就20多万
如果玩家转这样的东西
瞬间变商家了

其实老大设计的按照交易频次的办法比较科学
一般玩家
再能折腾的
每周转一件吧
一年54周
不过54件
超过这个数
就算商家了

很多规矩其实叫做游戏规则更合适
不一定要经过多么严谨的、科学的、深刻的论证
划出个相对合理的线
大家照着来
就挺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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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版主奖

恋玉十年 发表于 2013-4-9 18:56
花版,这个够呛。
有的东西,可能一件就20多万
如果玩家转这样的东西


哈哈,我是外行,说外行话了。见笑了

我知道翡翠有一年只卖1.2见的商家。
当然,卖的是精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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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金美玉(13级)

赏玉,玩珠,品茶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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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
发表于 2013-4-9 19:55:00 |只看该作者   (赏玉,玩珠,品茶~)
更方便执行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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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ank: 5Rank: 5

30
发表于 2013-4-10 16:37:12 |只看该作者
支持人性化管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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