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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爱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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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随聊] 和田版发帖(晒宝)规则(2013年4月9日)  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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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4-9 13:41:29 |只看该作者   (随缘而安)
支持老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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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发表于 2013-4-9 13:42:06 |只看该作者
支持此规则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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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老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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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版主奖

来学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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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新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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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大,现在这个详实多了,也很清晰。
支持!
有两个建议
1.“交易几十件就算商家”,几十件 是二十 还是九十,既然专门提出这条,还是说清楚比较好,省的以后又扯皮 ;
2.商家晒货可以发重量,玩家反而不能发,等于对玩家的要求比商家要高要多,是不是不妥?
玩家晒宝多没有烟标、上手照等参照物,如果也不准许标注重量,那有的干脆看不出东西有多大,如果把件和挂件都看不出来,对大家的欣赏是有影响的。建议还是不做强制要求为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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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4-9 16:42:48 |只看该作者
支持认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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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员

超级慢性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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恋玉十年 发表于 2013-4-9 16:25
老大,现在这个详实多了,也很清晰。
支持!
有两个建议

恩,恋玉提的很好,我的意见是三十到四十件之间,大家看可妥?

另外,晒宝允许标注重量尺寸的,玩家和商家都一样,可能是我意思没表达清楚,晚点我把手上事情忙完了,再具体斟酌下具体语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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